本次案例评选活动,在各省级文物部门严格把关、筛选推荐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、实地复核,最终确定1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,分别来自辽宁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陕西等省份。这些入选案例具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,体现了办案单位和执法机构担当作为的良好作风。国家文物局已致函相关省份人民政府,对上述指导性案例和办案单位予以表扬。
据国家文物局消息,近日,国家文物局发布了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。
本次案例评选活动,在各省级文物部门严格把关、筛选推荐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、实地复核,最终确定1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,分别来自辽宁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陕西等省份。这些入选案例具有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,体现了办案单位和执法机构担当作为的良好作风。国家文物局已致函相关省份人民政府,对上述指导性案例和办案单位予以表扬。
国家文物局同时还发布了1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,分别来自北京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贵州、云南等省份,并对江苏省文物局、福建省文物局、山东省文物局、湖南省文物局、陕西省文物局等5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优秀单位一并予以通报表扬。
据悉,本次入选案例涉及考古发掘、革命文物、文物修缮、行刑衔接、公益诉讼等方面,在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、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等方面有新亮点,在落实文物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、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方面有新举措,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有新成效,在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和加强卫星遥感、无人机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方面有新突破。
据了解,近年来,国家文物局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有关要求,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,推动落实基层文物行政执法责任。出台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、文物督察约谈办法以及文物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相关办法,规范文物行政执法行为,加大文物违法查处力度。全国文物系统牢记使命担当,认真履职尽责,不断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水平,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。
国家文物局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,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,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和执法责任,敢于动真碰硬、勇于担当作为,强化执法保障,加强以案释法,不断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,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水平,筑牢文物安全底线。